男女关系,越喜欢越狼狈

比遇见前任更糟心的是什么?

高赞回答:是你没洗头、没打扮、没化妆。

《我可能不会爱你》中,程又青蓬头垢面地在大门口扫地。

突然偶遇了前男友,她落荒而逃。

5年里,她一直努力活得漂亮自信,就是为了让前任后悔。

但李大仁却说了一句话:

“如果这个人嫌弃你狼狈的样子,那说明当初分手是对的啊。”

深以为然。

有一句话是:

爱情不落到穿衣吃饭这些事上,是不会长久的。

但我觉得:

爱情不落到打嗝、剔牙、蓬头垢面这种事上,才真的不会长久。

如果一个人不曾见过你最狼狈的样子;

或者说你不敢让他看到你的狼狈。

那说明,你们只是喜欢对方完美的样子。

这种喜欢很浅也很脆弱,一卸妆就碎了,一狼狈就消失了。

《绝望主妇》里,Calos问Gaby:你知道我是哪一刻决定娶你的吗?

“第一次在T台看到我那一刻?”

Calos摇摇头:“不,那时我只想和你睡觉。

其实是我们第三次约会,你点了一大份排骨,吃得风卷残云;

手肘上都沾了烤肉酱,牙缝里都是肉,头发上也沾了油。

我让你拿出镜子照照,结果你笑得前仰后合,笑声充盈了整个餐厅。

我跟自己说,这样的笑声,我愿意余生都听到。”

如果你不知道自己是否爱一个人,或者一个人是否爱你。

你可以尝试让彼此看到,对方最为狼狈的样子。

第一反应是觉得好丢人好嫌弃,还是好心疼想照顾。

想起那个南京地铁站里的男人。

深夜,他因为应酬喝得酩酊大醉,躺在了地上。

工作人员赶来问他还好吗,他低着头喃喃的说:

“对不起,打扰你们了,我老婆会来接我的。”

十几分钟后,男人的妻子匆匆赶来;

看到丈夫狼狈的样子,她没有生气和责怪;

 

也不顾他身上的污物,紧紧地抱住了他。

男女关系,越喜欢越狼狈

男人终于绷不住了,哭得像个孩子:

“宝宝对不起,是我没用。”

妻子用手轻拍他的后背,心疼地安慰:

“不要说这个,没事的。”

成年人的世界里,表面光鲜,背地里难堪。

真正脆弱狼狈的一面,只会给最亲近的人看。

同样也只有真正爱你的人,才会不嫌弃、不反感。

问过一对感情很好的夫妻,是怎么决定结婚的。

女人说,自己有段时间情绪不好,得了暴食症,催吐上瘾。

她不敢让朋友和同事们知道,一直默默承受。

只有他注意到了她的状态不好,拉着她去看心理医生。

有句话比喻生活叫:华袍里虱子满地。

再完美的人,都有一地鸡毛的时刻。

但遇到了真心喜欢的人,你会愿意为他捉虱子、扫鸡毛。

曾经十指不沾阳春水,却为他做尽羹汤。

才发现“我疼你”是比“我爱你”更动人的情话。

连续加班一个月,压力大到崩溃,你可以哭;

被客户刁难,被老板责难,你可以崩溃;

周末在家躺着,不起床、不洗头、不收拾,你可以邋遢。

比起对外的光鲜,更加宝贵的是你不轻易展露的狼狈。

你甚至可以用它来划分,谁是真正的自己人。

说个很真实的经历:

多年的好友听闻我做了个小手术,出差刚下飞机,就直接打车来了医院。

我看着他风尘仆仆的疲态,他看着我虚弱的状态,我们两个都笑了。

因为在朋友圈里,我们从来不叫苦不喊累。

但心知肚明,都知道彼此过得不是那么容易。

我递给他一个橘子吃,他擦擦手接过,剥好,又递给我。

没有太多安慰的言语,这是我们多年来的默契。

世间熙熙攘攘,什么样的人可信、可靠?

必然是在你淋雨后,可以放心去敲他的房门;

而他会赶紧给你递上干毛巾和热水。

“我没有多好,你不嫌弃就好。”

相信我,但觉辛苦的关系,都是将就;

知根知底、相处舒服的,才有将来。

 

THE END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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